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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制度

文章录入:上海奔烁咨询   文章来源:上海奔烁咨询   添加时间:2021/1/15
1 总则
1.1 文件和资料档案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是进行科研和生产的必要条件,文件和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档案法》的规定要求。
1.2 压力容器制造文件和资料是质保体系正常运行和质量验证的可追溯性依据,并向内外部质量保证提供证明。
1.3 企业技术资料档案由技术部统一管理,进行编号、登记、发放、回收和销毁工作。各有关部门及车间均设兼职资料员负责本部门有关资料的使用管理工作。
2 文件管理程序和内容:
2.1 文件和资料的编制、审批和归档管理。
2.1.1 技术文件的批准:产品图纸、材料计划和技术工艺文件由技术部制订,经分项负责人审核,报技术部长批准后发布;其中零、部件图按设计、校核二级签署。
2.1.2 经批准发布的文件由技术部文件管理人员按分管的文件进行编号并将其列入“受控文件一览表”加以控制,该表上需注明文件和资料的版次情况。该项工作应纳入各职能部门和技术人员的职责,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编制、审批和归档应列入技术工作程序,做到内容完整、正确,手续齐全。
2.1.3 质保手册由质保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管理制度、通用工艺守则由相关专业人员编制,各责任工程师审核,质保工程师批
准后实施。
2.1.4 产品从备料到投产整个制造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性资料,各部门必须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并进行整理和管理。
2.1.5 产品完工后由质检部负责组织整理产品文件和资料,然后送资料室归档,并按规定向用户提供竣工资料。档案归档和交接时,应履行签字盖章手续。
2.2 文件和资料的发放、回收、销毁。
2.2.1 技术资料由技术部统一发放,技术部文件管理人员按文件的发放范围
发放文件,在文件首页上加盖文件“受控”章。有关部门持有者应在“文
件发放登记表”上签收,并妥善保管。
2.2.2 主要文件和资料,分发时应做好有关标识,并确保其有效性和最新版本。
2.2.3 当文件多次修改无法清晰识别时,由技术部对文件进行换版处理,原版次由文件管理人员填写“文件作废申请书”,经部门主管批准予以作废。换版文件应在发放新文件同时,收回旧文件。若因某种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在作废文件上加盖“保留文件”章,以免误用。
2.2.4 因工作需要,可借阅技术档案资料,并办理借阅手续,保证按期完好归还。
2.2.5 产品质量档案由质检部归档保管,保管期至少七年。
3 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由原制订部门负责执行,更改审批由原审批部门进行,若指定其它部门或人员审批时,指定人员要提供审批所需数据的背景资料。文件更改时必须对受其影响的相关文件进行更改,做到更改彻底,确保文件内容的统一性。
3.1 更改标志
采用加括号的小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如:(a)(b)(c)……。
3.2 更改程序
技术文件的更改由技术部提出,由技术部人员填写《图样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一式四份,经相关部门负责人会签,报技术部长批准后实施,按照通知单要求进行内容修改。
3.3 更改办法
更改时采用“划改”,标注更改标志,并在更改栏内填写更改标志、次数、编号、日期和签字等内容,并填写“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
4 外来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4.1 技术方面的外来文件由技术部登记,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其合法性、正确性、可行性进行评审。
4.2 凡评审出的问题或疑点,由技术部负责和原设计部门或用户进行联系处理。
4.3 外来文件的签署:总图由有关责任人员签署,技术部部长审批。其中零、部件图由有关责任人员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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