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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的本体范围是如何界定的?

文章录入:上海奔烁咨询   文章来源:上海奔烁咨询   添加时间:2021/1/28
本规程适用的压力容器,其范围包括压力容器本体、安全附件及仪表。
1.压力容器的本体界定在以下范围内∶

(1)压力容器与外部管道或者装置焊接(粘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的坡口面、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或者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
(2)压力容器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
(3)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
压力容器本体中的主要受压元件,包括筒节(含变径段)、球壳板、非圆形容器的壳板、封头、平盖、膨胀节、设备法兰,热交换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以上(含 M36)螺柱以及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50 mm 的接管和管法兰。
2.安全附件及仪表
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直接连接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易熔塞、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联锁装置。
压力容器的仪表,包括直接连接在压力容器上的压力、温度、液位等测量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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